万邦法务平台用户注册协议
感谢您选择万邦法务网。在注册万邦网账号及使用本服务前,请用户(以下称“您”,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审慎阅读、充分理解以下所述条款的内容,特别是限制、排除或者免除责任的条款,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万邦法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法务”)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并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的制定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充分发挥万邦法务平台网的服务作用。万邦法务强烈建议您打印或在本地保存本协议供留存查看。
1. 定义
1.1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服务,是指万邦法务及其关联公司经营的一款网络服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万邦法务经营的网页、电脑端及移动客户端等产品及其更新产品)。
1.2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以及各平台在资讯、论坛、需求中心内发布的各类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流程说明、公告等。
2. 协议生效及变更
2.1所有拟使用、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全部或部分服务的用户,必须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不得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服务。
2.2即使您在注册账号程序过程中没有点击“接受本协议”,您的下述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完全接受:
(1) 您在注册时填写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的行为;
(2) 您在注册时进行身份实名认证的行为;
(3) 您进入本网站并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2.3本协议自您注册万邦法务平台网账号,或访问、浏览及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之时开始生效。
2.4用户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时,可能会涉及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所有单独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本网站对本协议拥有最终的解释权。本协议及本网站有关页面的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此外,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6 协议变更
2.6.1 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所有修改的协议均构成本服务协议的一部分。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万邦法务平台网将提前 15 日公示修改的内容。用户需仔细阅读使用服务协议更改内容,因您不及时获悉变更内容所造成的损害,本网站一概不予负责。
2.6.2如果不同意本网站对服务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受变更的协议制约。
2.6.3当用户与本网站发生争议时,以最新公布的协议版本为准。
3. 软件使用规范
3.1本条款软件指的是电脑端、移动客户端(iOS、Android、iPad等应用版本)。
3.2关于软件的获取与更新:
3.2.1您可以直接从万邦法务平台网网页上获取,也可以从万邦法务平台网授权的第三方网页或软件获取,如果您从未经以上途径获取软件或获取软件后未经正确的安装程序,万邦法务平台网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3.2.2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万邦法务平台网将不断努力开发新的服务,并为您不时提供软件更新。本软件新版本发布后,旧版本的软件可能无法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对此不承担您的任何损失。万邦法务平台网不保证旧版本软件继续可用及相应的客户服务,请您随时核对并下载最新版本。
4.账号注册与使用
4.1账号注册
您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的产品、服务或提供产品、服务前,用户必须根据本站注册系统进行实名认证,根据注册程序注册账号。
4.1.1实名认证适用范围: 实名认证服务适用于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的用户(包括万邦法务平台网网页、电脑端以及移动客户端的用户)。
4.1.2身份证实名认证流程
1)用户在实名认证申请页面填写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上传身份证照片。身份证照片要求为彩色、完整的原件(正面和反面)以及手持身份证照片,能够清晰辨识证件图案和文字内容;(注:网站服务/产品提供者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或法务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律师的律师从业资格证等资料)。
2).您在创建账号时,必须提供用户名和密码、以及填写注册所要求的个人资料信息。
3)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在收到认证申请后, 个工作日返回通过或未通过认证的结果。
4)实名认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审核通过后,您即成功注册万邦法务平台网账号。
4.1.3短信实名认证流程
用户需提供一个有效且以本人名义开通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填写验证码并提交,即完成短信实名认证。
4.1.4您应确保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注册资料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以便万邦法务平台网确认您的身份或为您提供密码找回等服务。否则,您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本网站保留终止您使用本网站的各项服务内容。
4.2关于用户名和昵称使用:
(1) 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 不得使用国家、政府机构或其他国家、政府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 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4) 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5) 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6) 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
(7) 不得使用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删除而不必事先通知。
4.3账号使用规范
4.3.1 用户进行登录时,万邦法务平台网根据服务器接收到的用户名、密码进行身份确认,在用户名与密码匹配的情况下,万邦法务平台网将视为该登陆行为系用户亲自实施。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
4.3.2如您忘记密码或因其他原因而无法登陆的,您可以自行通过注册时的邮箱、手机号码找回或重置密码,或向万邦法务平台网的客服人员提供注册时的个人资料信息来找回或重置密码。
4.3.3万邦法务平台网帐号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万邦法务平台网所有。初始注册人仅享有使用权,且不得通过赠与、借用、转让或售卖万邦法务平台网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注册人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帐号,否则,造成万邦法务平台网损失的,初始注册人与实际使用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5.平台交易规则
5.1如有以下情形时,万邦法务平台网将对您名下账号进行冻结并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交易、提现等服务,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止付、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
(1)您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2)违反法律法规及有权机关的规定;
(3)您的账户操作、资金流向等存在异常时;您的账户可能产生风险的;
(4)您有批量注册万邦法务平台网账号、刷信用、交易内容不符或作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5)他人向您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获利的;
(6)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7)您可能错误地操作他人万邦法务平台网账号,或者将他人账号进行了身份验证的。
(9)其他本站认为需要冻结、暂停或终止提供交易、提现等服务的情形。
除(2)规定的情形外,如您申请恢复服务、解除上述止付或限制,请您向我们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等文件,以便万邦法务平台网进行核实。
5.2合法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的承诺
5.2.1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提供非法的产品/服务,不得将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
5.2.2您不得利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进行调查、延迟或拒绝结算或停止提供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且您应独立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万邦法务平台网或其他方受损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5.2.1和5.2.2适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如洗钱、恐怖融资、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万邦法务平台网认为不得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银行卡,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7)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8)从事任何可能侵害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系统、数据之行为。
5.3用户不得(或委托第三方)对万邦法务平台网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或借助万邦法务平台网及其服务发展与之有关的衍生产品、作品、服务、插件、外挂、兼容、互联等行为,否则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追究用户的侵权责任。
5.4在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时,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相关网站说明、交易、支付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则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服务,且万邦法务平台网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前述情形,而款项已汇入您在万邦法务平台网上的账户,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直接从相关账户中扣回相应交易款及(或)禁止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
5.5您通过万邦法务平台网网页平台、电脑端或移动客户端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方式购买产品或服务时,为了您的利益,建议您仔细阅读产品或服务的协议以及页面提示,确认服务机构及产品信息,谨慎评估风险后再购买。
5.6如您涉嫌通过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协助套现、赚取信用或积分)或盗用他人银行卡、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资金账户下的资金等,万邦法务平台网无须经您同意即可拒绝为您提供服务、撤销相关交易、限制您制止账户部分或全部功能、限制与您有关的资金(包括账户余额、在途交易所涉资金等)操作权限,同时有权将该行为告知相关发卡行,在万邦法务平台网或公安及司法机关完成对您的核查后将涉嫌款项退返到相关的银行信用卡中。
在万邦法务平台网对您或您的交易进行核查时,您应当按照万邦法务平台网的要求提供您的相关身份证件、交易凭证和其他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凭证。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对相关交易行为、核查结果进行记录并予以公布。
若出现上述3条的套现行为,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采取对指定的资金账户进行冻结等相关措施,冻结周期为90天;
5.8关于发表及评论内容规则
5.8.1对于违反以下规定内容的,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账号处理。
(1) 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道德规定的内容;
(2) 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张贴对任何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的言论;
(3) 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或其他任何具有煽动性的信息;
(4) 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5) 转贴文章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报酬;
(6) 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应提前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内容的,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封账号处理
5.8.2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成功后进行相互评价。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万邦法务平台网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万邦法务平台网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评价不计分、限制评价等市场管理措施。
5.9您的账户若存在以下情形,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回收您的账户:
5.9.1连续六个月未登录万邦法务平台网或不存在任何万邦法务平台网付费产品;
5.9.2其他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对外公示的情况。
6. 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服务及规范
6.1作为审核通过的服务商个人或机构您可在本网站上发布商品及/服务、查询商品、服务信息、发表使用体验、参与商品、服务讨论、参加本网站的有关活动,以及使用本网站上提供的其他服务。
6.2商品及/或服务的销售与推广
6.2.1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
6.2.2您应当确保您对您在万邦法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您不得在万邦法务平台网发布以下商品及/或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的;
(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的;
(三)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规则、公告、通知已明确说明不适合在万邦法务平台网上发布及/或提供的。
6.3关于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服务所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的,详见《万邦隐私条款》
7. 服务的提供、变更、中断与终止
7.1 万邦法务平台网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向用户提供万邦法务平台网的服务,并尽最大努力确保服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万邦法务平台网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包括可能会增加或删除万邦法务平台网的部分服务,也可能暂停或彻底终止本项服务。
7.2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在不经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中断或终止本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本服务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而遭受破坏的;
(2) 您本地或本服务的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线路等出现故障的;
(3) 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4) 根据相关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未提供的或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
(5) 其他万邦法务平台网单方判断认为应当中止或终止本服务的情形。
7.3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 万邦法务平台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万邦法务平台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8. 知识产权
8.1万邦法务平台网知识产权
万邦法务平台网由广东万邦法务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自主开发完成。万邦法务平台网(网页、客户端、移动客户端)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其他相关权利均独立归属万邦法务平台网所有。万邦法务平台网以及与其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万邦法务平台网商标标识、网页/产品版面设计、界面设计、图标、色彩、文字表述、数据、代码、电子文档及其组合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万邦法务平台网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同意,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途径实施发布、复制、出版等行为,不论是否以商业为目的。
8.2您同意并已充分了解本协议的条款,承诺不将已发表于本站的信息,以任何形式发布或授权其它主体以任何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各类网站、媒体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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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隐私政策
关于隐私政策,详见《万邦隐私条款》
10. 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0.1上载、张贴、发送或传送任何非法、淫秽、色情、低俗的,胁迫、骚扰、中伤他人的,诽谤、侵害他人隐私或诋毁他人名誉或商誉的,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及不适当的信息或电子邮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视频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
10.2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10.3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10.4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无权传送的内容。
10.5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民事权利之内容。
10.6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
10.7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
11. 责任限制与不可抗力
11.1 万邦法务平台网会尽最大努力完善和提升万邦法务平台网服务,并按现有的技术向您提供本服务,万邦法务平台网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例如:万邦法务平台网不担保本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服务不会中断,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服务不会发生出错等。
11.2 万邦法务平台网对您经由万邦法务平台网提供的服务所获得的信息不做任何担保,或承担任何由此等信息引发的损害。请您务必自行甄别信息的真实性和谨慎预防可能存在的风险,万邦法务平台网将不会对您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 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11.3万邦法务平台网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2. 通知
12.1有效联系方式
12.1.1您在注册成为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账号,并接受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万邦法务平台网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您在注册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账号时生成的用于登陆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接收站内信、系统消息,也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12.1.2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万邦法务平台网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2.2 通知的送达
12.2.1 万邦法务平台网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各类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12.2.2对于在万邦法务平台网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为您在万邦法务平台网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12.2.3你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3. 法律责任
13.1如果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或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
13.2万邦法务平台网有权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用您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3.3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户应当全额赔偿万邦法务平台网及该第三方。
14.争议处理
您在万邦法务平台网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三)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法律适用及管辖
15.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 如发生本协议与适用之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有效条款继续有效。
15.2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东万邦法务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 其他及生效条件
16.1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用户与万邦法务平台网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用户与万邦法务平台网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万邦法务平台网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6.2 万邦法务平台网网页版、app移动端、电脑端等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属于“万邦法务平台网”所有。
版本生效日期:2018年6月